唐朝开元十年,发生了一件轰动全国的大案,一个考生吃了豹子胆去冒充金科状元,皇帝大怒,处死了十几位与之有关的官员,一时间此事成了酒楼茶馆的一件趣谈。
在京城的大狱中,一个狱卒打开一间牢房,带来了一顿极为丰盛饭菜,递给里边的年轻人,略带嘲讽道:“快点吃吧,状元郎,这是你着辈子最后一顿啦。”说完整个监狱的人都哄笑了起来。
“廉仲,你是不是脑子读傻了,连状元都敢冒充,你要是状元,老子还是玉皇大帝呢。”一个囚犯故意拿他找乐子,夸张的说着,又是引得众人一阵大笑。
他就是状元案的案犯,廉仲。默默的拿起了碗筷,吃起了他人生中最后的一顿饭。起初入狱时,面对嘲讽他总是声嘶力竭的喊着冤枉,在遭受了无数的酷刑后,廉仲浑身鲜血淋漓,近乎伤到心肺,也没有力气去喊了。
虽然身受酷刑,但他始终抱着一丝希望,那便是自己不画押,终究有平反的一天。书生虽柔弱,风骨是不缺的,可是三日前一个人入狱找他,他立即改口认了罪。很快皇帝下了旨意,三天后将他这个冒充状元的罪民处死。
廉仲彻底死心认命了,手上的镣铐哗哗作响,任由狱卒将自己押上囚车,驶向菜市东头。路上很多人将菜叶鸡蛋砸向他,更多的人是来看热闹的。
这时一个老头突然从人群中窜了出来,拉住囚车,狠命的将狱卒推开,向周围大喊:“廉仲是冤枉的,你们凭什么要杀他。”
“快回去,这不是你该来的地方。”廉仲催促道。
“老不死的,敢拦着我们行刑,你不想活了吧。一旁的狱卒大声呵斥,拿起手中的棍子就要挥下,却被另一个狱卒拦住,在其耳边低语了几声,总算忿忿的放下棍子,只是将他用力推开。
“我有几句话想对我家老头子说,还有希望你家公子念在十年寒窗的份上,放过他们。”廉仲虚弱的说,酷刑已经将他的身体弄垮了。
“那是自然,只要他们不再闹,他们这辈子都衣食无忧。”红衣狱卒小声答到,同时挥手示意将那老头带上前来。
“老头子,记好我接下来说的话。”廉仲面色苍白,努力的挤出笑脸,他不想让老者担心。
“你怎么被打成这样。”老者颤巍巍的摸着他的脸,放声痛哭。“走,走,咱不当什么官了,咱回家好吧。”他给廉仲捋了捋凌乱的头发。
廉仲小声说:“我回不去了,你带着妹妹好好活着,你记好村口最大的老树下,埋着二百两银子,省着点用,够你们下半辈子花的了,如果被人欺负了,就去汪府找汪陨,他会解决。还有你以后少喝点酒,不然你的咳嗽好不了了。”
一口气说了这么多话,廉仲的伤被牵动,咳了几口鲜血,大口的喘着粗气。
“我要钱做什么,我要你活着,老子还要抱重孙子呢,你怎么能撇下我们。”老者不肯放手。
廉仲眼眶发酸,闭起了双眼,他强忍着,可眼泪还是不争气的流了下来,眼泪在他满是尘土的脸上冲出一条泪沟。狱卒见廉仲交代完了后事,便不在理会老者,一人将他推开,另一人赶着马,囚车又一次开动。
“孩子,你冤枉啊,苍天无眼啊。”这是廉仲听到老者的最后一句话。
“老头子,你还不明白吗?这世间的冤枉事从来不少啊。”廉仲在心里漠然说到。
很快廉仲就被押到了菜市东头,侩子手将他身上的枷锁解去,按在地上,就等时辰一到,开刀问斩。
在最后的一个时辰,廉仲回想起了自己的一生:被一个老道士收养,有一个和自己没有血缘关系,双腿残疾的妹妹,讨过饭,也读过书,还当过状元,可惜被他人篡夺了,然后被人砍头。
太阳升到正中,廉仲自知死期已到,抬头看了一眼太阳,便低下了头。
监斩官理了理衣襟,淡淡的问,“犯人廉仲,还有什么话说。”
“哈哈哈,老天,能不能给我下一场雪啊。”他狂笑,这是他最后的疯狂。
“这犯人疯了,不用管他,斩。”监斩官知道些内情,怕廉仲再说出什么不该说的。
侩子手动了,将手中的刀举起,随着监斩官抛出手中的令牌,刀瞬间落下,鲜血喷涌而出,他直立的上半身缓缓倒下:廉仲死了。
人群欢呼起来,廉仲得尸首像垃圾一样被丢在一旁,没了热闹,众人散去,直到傍晚才有收尸的人将廉仲尸收草草埋在乱葬岗。
午夜时分,几只饥饿的野狗跑到乱葬岗刨出新葬的尸体来充饥,刨到廉仲时却犹豫了一下,然后有写忌惮的离开。
野狗之所以离开,是因为他们看到了廉仲的魂魄。
在被斩首的三个时辰后,廉仲的阴魂离体了。
经历了短暂的迷茫后,廉仲想起了自己已经死去,灵魂飘在半空,莫名的感到寒冷,这个世界与他无缘了。
“还有点时间,再去看看你牵挂的东西。”一个声音传进了他的脑海里,也不知是谁说的。
廉仲想了一想,身形很快消失,下一刻出现在了自己的家—一座破庙。
一个女孩坐在木制的轮椅上,抱着他穿过的衣服痛哭,这个人是他的妹妹。而养父则是把自己灌的乱醉如泥,不肯接受廉仲已经走了的事实,。一个小盆里满是灰烬,廉仲知道,那是给自己烧的纸钱。
他伸手想摸一摸他们的脸,却直接穿了过去。
“别白费力气了,你们已经是两个世界的人了。”一个黑衣人悄然从廉仲身后出现,阻止了廉仲无用的行为。
“你是谁?”廉仲警惕的盯着他,做出准备格斗的架势。
“有意思,你都已经死了,连我是谁都不知道?我自然是冥使。”黑衣人傲然答道。
“该走了。”没等廉仲反应过来,黑衣人不顾他的挣扎,一把将他抓住,然后两人消失不见。
廉仲被黑衣人带到了生命的终点—冥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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